一、展會介紹 【展會名稱】米蘭國際照明、新能源、電氣及樓宇自動化展覽會 【展會時間】2011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 【展會地點】意大利 米蘭 【展館名稱】Fieramilano米蘭新展覽中心 米蘭國際照明、新能源、電氣及樓宇自動化展覽會始于1977年創(chuàng)辦的INTEL,每兩年一屆,至今已有30多年的歷史。INTEL是全球在電機、電子、照明設備、自動化設備及元件領域中最頂尖、最專業(yè)的展覽會之一。該展自2007年起分為兩個專業(yè)展覽會,即照明及建筑技術展(LivinLuce)和能源技術展(EnerMotive)。而于2011年起,該展根據(jù)市場需求,首次將 Lighting和 Building以及Energy結合展出,展會將涵蓋照明、能源、電氣、家居和樓宇自動化和安防領域,將廠商展品更有效率搭配展出,使得展出廠商與專業(yè)買主短時間內就可以相互了解并達成交易。 由于2009年意大利照明燈具和能源電氣市場在245億歐元以上,因此,該展必將吸引來自世界各地最重要的燈具制造商和設計公司前來參展,成為一個領導該領域最新技術和設計潮流的頂極盛會。照明展區(qū)的展品涉及所有意大利及國際知名品牌的各類照明電器、燈飾、電光源產(chǎn)品、節(jié)能燈、電器元器件、材料及舞臺燈光等,設計水平較高,均為潮流領先款式,因此適合國內燈飾業(yè)界人士參與競爭或參觀學習,并了解潮流趨勢。 意大利地處地中海,北接瑞士、奧地利、法國等歐洲國家,南鄰北非、中東等要地,因此蒞臨的專業(yè)買家不只德、法、瑞士、匈牙利、捷克和波蘭等歐洲國家,更有來自埃及、摩洛哥、阿爾及利亞、土耳其和阿聯(lián)酋等地中海及中東的國家。因此,參加該展不僅可以開拓意大利市場,還能趁勢拓展全歐洲、地中海及巴爾干半島等地的市場。 依據(jù)展會主辦方統(tǒng)計,2009年LivinLuce/EnerMotive的面積達到41,000平方米;參展商來自世界各地共計500余家,中國展團參展規(guī)模較之上屆大幅增加,共有101家企業(yè)參展(中國大陸96家,香港5家);為期五天的展會共吸引專業(yè)觀眾逾20,000人次;超過170家專業(yè)媒體對展會進行了采訪和報道。 該展在現(xiàn)代化的米蘭新展覽中心舉行,加上主辦單位特別就本展策劃國際性廣告,在歐洲、地中海及巴爾干半島地區(qū)重點推廣,以讓這個展會再度成為全球群星之首。歡迎及早報名參加或參觀歐洲最具競爭力的國際展覽。
二、展出內容 Lighting (light sources and devices) - Exterior lighting - Interior lighting - Service lighting
Building (Components and electrical systems) - Panels and protection switches - Building automation and domotics - Ambient comfort devices and systems
Energy (genera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electricity) - Production from conventional sources - Production from renewable sources - Electrical networks and distribution
三、相關費用 1.展位費: (1)標準攤位400歐元/平方米,最小12平方米; (2)空地280歐元/平方米,最小32平方米; 雙面開加收展位費的8%,三面開加收展位費的12%; 2.會刊費:100歐元/參展單位; 3. 綜合服務費:2,000元人民幣/人; 4.參展人員費:國外食、宿、往返展館專車、國際機票、城市間交通費等: (1)全程隨團:33,000元人民幣/人; (2)展期隨團:25,000元人民幣/人; 5.展品運輸費:按展品貨量和《運輸指南》中的運費費率計算收取,《運輸指南》另發(fā)。
四、參展手續(xù)(請您仔細閱讀。 在充分了解展會有關情況的基礎上,申請參展的單位自愿履行如下手續(xù): 1. 申請參展的單位須認真逐項填寫《出國參展申請表》(見附件),經(jīng)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在報名截止日期前郵寄或傳真至我司(相關信息見“七、聯(lián)系方式” )。 2. 在報名截止日期前,請將報名費、展位預訂金共計人民幣20,000元匯至我司賬戶(相關信息見“六、銀行賬戶信息” )。匯款時,請注明“2011年米蘭照明展”字樣。參照國際展會的參展規(guī)范,本著參展自愿、風險共擔的原則,報名后退展的單位,報名費將不予退回。報名截止日期后退展的單位,報名費和展位預訂金均不予退回。 3. 我司在收到上述1、2中的表格和費用后,將統(tǒng)一向各參展單位確認展位,安排相關事宜。展位分配將考慮報名及付款先后次序。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權力。 4. 參展單位須配合我司的組團工作,在告知的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各項手續(xù)(如:支付參展費用、辦理護照及簽證申請、安排展品運輸、確認行程安排等)。因參展單位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手續(xù)而導致參展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的,參展單位承擔全部責任,與我司無關。 5. 參展單位在我司告知的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各項手續(xù),而因所有參展人員的簽證申請被拒導致無法參展的,我司將從降低參展單位損失的考慮出發(fā),妥善處理,但已發(fā)生且不能取消的費用將由參展單位承擔。 6. 參展單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手續(xù)或其他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參展的,除按上述2辦理外,參展單位還須承擔已發(fā)生的其他費用。我司保留對其展位進行處理的權力。 7. 參展單位自覺遵守展會所在國的法律法規(guī)。尊重他人的知識產(chǎn)權,保證不在展會上展出侵權或可能侵權的產(chǎn)品和技術,同時,加強對自身知識產(chǎn)權的保護工作。參展單位因違法行為(包括涉嫌侵權)引起的法律糾紛,需自行解決,與我司無關。 8.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責任導致出展計劃無法履行的,我司應及時通知各參展單位,并退回參展單位已交付的除已發(fā)生費用外的其余款項。
五、報名截止日期 報名將于2011年5月31日截止。
本展會信息網(wǎng)址:http://m.s3643.cn/exhibition/55985.html 手機版網(wǎng)址:http://m.vooec.com/exhibition_55985.html |